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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卫计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日期: 2017-07-04 信息来源: 护理部 字号:【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7〕5号)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计生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卫计应急〔2017〕17号)的要求,巩固提升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结合我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强化和落实本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彻底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全面提升安全水平和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治理任务

  进一步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管控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个领域的安全隐患。淘汰安全保障能力差的设施设备,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要求,从2017年3月至2019年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4月初)。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工作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集中整治,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自查督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初)。各单位总结经验成果,2019年11月1日前形成总结报送局应急办。

  五、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

  1.全面摸排风险源。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各单位要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风险,整治重点部位,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点位档案。(2017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2. 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2017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阶段性评估)

  (二)有效防范杜绝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1.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各单位根据国家研究制定的高危化学品目录,加强高危化学品储存、使用等处置全过程管控。按照规范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含废水)。(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深化提升)

  2.加强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各单位要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的原则,结合实际提出科学有效的管控措施,实施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监管。组织专家辨识本单位的风险点危险源,建立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等制度,明确每一处风险点危险源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管控状态,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2017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2019年深化提升)

  3.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全面推行重点防控措施。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防控,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落实主体责任。

  1.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2.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各单位要加强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宣传贯彻,积极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宣传和推广,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房屋、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和内部安全布局等相关标准。(2017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规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加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演练、应急装备、器材、物质方面的投入,充分发挥危险物品警示标识牌作用,规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规程,推动实施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应急处置。(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应组织机构,加大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力度,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结合本领域、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分解细化任务。

  (二)落实责任,提高治理工作动力。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本辖区、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提高治理动力,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分别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并于2017年4月12日前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局应急办(联系人:邓凯杰,电话:82976168,邮箱:ftwsyjb@szft.gov.cn)。

  (三)注重宣传,夯实治理工作基础。各单位要加大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力度,全面提升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卫生计生系统领域的良好氛围。我委将定期通报各有关单位工作情况。

  (四)强化督查,确保治理工作实效。我局将结合日常及重大节假日督查工作,组织力量对各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此项督查结果纳入各单位2017-2019 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区社管中心要加强对民办社康,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社会医疗机构的协调指导,及时督促。

  请各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并于2017年4月12日和2019年11月1日前将实施方案和总体工作总结报送局应急办汇总。同时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内向局应急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区社管中心负责汇总民办社康情况、区卫生监督所负责汇总社会医疗机构情况,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统一报送局应急办。我局将对各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