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医疗器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厂家及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及内容:
采购编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总预算价(万元) |
进口/国产 |
质保期(年) |
采购方式 |
FTEY-202405-QX001 |
马镫形多功能腿架 |
套 |
1 |
2.85 |
国产 |
3 |
比价谈判 |
FTEY-202405-QX002 |
视频喉镜 |
台 |
2 |
9 |
国产 |
5 |
公开招标 |
FTEY-202405-QX003 |
电热针治疗仪 |
台 |
1 |
6.5 |
国产 |
3 |
公开招标 |
二、投标须知:
1、供应商可选择投一个采购条目或多个采购条目,但不允许将一个采购条目的内容分拆谈判。投标书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报价表需单独密封,电子文件拷贝到U盘存放于报价表密封袋内。
2、应标供应商资质查验:报名参加的供应商编制的投标书中须按照要求,包含以下资质证明文件(请按照以下顺序排列),并做好封面及目录:
(1)报价表、技术参数规格偏离表、产品三证、用户名单、售后服务承诺;
(2)供应商法人证明书;
(3)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书;
(4)供应商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司公章);
(5)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必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对本项目指定的唯一合法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8)货比三家资料(发票、合同复印件)、彩页等;
3、报名事宜:
投标单位需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Fteyhczb@163.com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17:00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4、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下午14:30(现场开标)
5、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25、27号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7楼会议室
6、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0755-83110237-2222
深圳市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12日
三、配置、技术要求及商务条款(FTEY-202405-QX001)
★3.1配置清单(不低于下表配置)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马镫形多功能腿架 |
1 |
对 |
2 |
腿靴 |
1 |
对 |
3 |
腿靴保护套(海绵) |
1 |
对 |
4 |
腿靴保护套(凝胶) |
1 |
对 |
5 |
边轨固定夹 |
1 |
对 |
6 |
仪器车 |
1 |
台 |
3.2技术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标注 |
1 |
具有气动助力弹力系统,可全方位摆放和调节截石位角度及外展角度。 |
|
2 |
在术中也可在保持腿部无菌状态下调节各种角度。 |
|
3 |
当移动腿架时,靴子能自动调节位置。 |
|
4 |
腿架要具有腿部保护垫,并可完全包裹脚、踝、腓肠肌。 |
|
5 |
调节杆上有精确调节定量显示。 |
|
6 |
调节摆放体位手柄为单柄旋转式,方便手术操作。 |
▲ |
7 |
边轨固定夹可直接与腿架和手术床边轨固定通过单个锁紧螺丝固定,无须单独与手术床边轨固定。 |
▲ |
8 |
仪器车扶手下方设有边轨固定夹存放条,能存放2套或以上边轨固定夹。 |
|
9 |
配置凝胶腿靴保护套。 |
|
10 |
须与医院手术室在用手术床匹配。 |
|
11 |
截石位角度调节范围:+90°/-30°,允差±2°。 |
|
12 |
外展角度范围:+180°/-45°,允差±2°。 |
▲ |
13 |
承重:≥150KG。 |
|
14 |
支撑杆长度:840±15mm,支撑杆直径21±1mm。 |
|
标注“★”的条款均为不可偏离的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对其中任意一条不满足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均为重要条款,仅作为综合评分时的重要依据。响应文件所附的参数或彩页为判断偏离情况的证明资料,如响应文件所列参数或功能不明确,专家评审组可与供应商逐一确定是否满足。如发现虚假响应,将承担虚假应标的不利后果。
3.3商务条款
序号 |
商务条款 |
1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接院方通知后 3日 内。 |
2 |
免费保修期:系指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非使用者人为破坏情况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造成产品不能使用时,由中标供应商免费维修、更换以确保产品正常使用的时间期限。此时间期限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是指设备验收合格后3年内 。 |
3 |
中标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设备到达院方安装现场时外包装应完好无损。 出厂日期在采购人收到日期前12个月内,最新生产批次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
4 |
中标方应随设备向院方交付设备中文版《使用说明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与本合同设备使用有关的所有资料。如为进口设备,中标方还应提供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检测报告、《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检验检疫证明、进口报关手续等资料。 |
5 |
验收日期前中标方必须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培训,包括对院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及日常保养培训并提供培训记录。现场验收时中标方需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协助院方完成各项指标和功能的测试,否则因验收延误产生的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
6 |
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应按本合同全额价款出具正规税务发票,院方财务部收到中标方发票等相关资料后15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全款。 |
7 |
如中标设备需要医院信息端口,则由中标方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端口连接的安装工作及费用(包含信息系统方的接口开发费)。医院协助中标方完成信息系统安装,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
四、配置、技术要求及商务条款(FTEY-202405-QX002)
★4.1配置清单(不低于下表配置)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视频喉镜 |
2 |
台 |
4.2技术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标注 |
1 |
采用全视角竖屏显示屏,显示屏尺寸≥3.5寸,显示分辨率640*960,视场角≥160°。 |
|
2 |
开机时间<3秒,缩短插管准备时间。 |
|
3 |
内置锂电池≥2600mAh,工作时间≥240分钟。 |
|
4 |
显示屏能上下0º~135º转动,方便特殊体位的操作。允差±1° |
|
5 |
采用数字电子成像技术,≥100万像素。 |
|
6 |
摄像头视场角≥85°。 |
|
7 |
≥5颗LED灯环形照明,照度≥1200lux,意外损坏的情况下单颗LED灯即可保障紧急插管需求。 |
▲ |
8 |
采用智能温控防雾设计,开机即可有效防雾。 |
|
9 |
可适配≥5种不同型号的一次性使用喉镜片。 |
|
10 |
空间分辨率≥11.92lp/mm。 |
▲ |
11 |
最小开口度≤9mm,适合不同患者的插管需求。 |
▲ |
12 |
整机防水等级≥IPX8,支持含屏幕之内的整机浸泡、低温等离子等多种消毒、灭菌方式。 |
▲ |
13 |
配备无线充电底座,支持无线充电。 |
▲ |
14 |
搭载智能电量管理系统,节能的同时有效提高设备使用寿命。 |
|
15 |
休眠状态下具备自动唤醒功能,瞬时进入工作状态。 |
▲ |
16 |
整机重量<200g。 |
|
17 |
整机采用一体式设计,方便使用和管理。 |
|
18 |
一次性耗材(镜片)每片价格不超过50元。(需提供耗材价格承诺函) |
★ |
标注“★”的条款均为不可偏离的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对其中任意一条不满足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均为重要条款,仅作为综合评分时的重要依据。响应文件所附的参数或彩页为判断偏离情况的证明资料,如响应文件所列参数或功能不明确,专家评审组可与供应商逐一确定是否满足。如发现虚假响应,将承担虚假应标的不利后果。
4.3商务条款
序号 |
商务条款 |
1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接院方通知后 15日内。 |
2 |
免费保修期:系指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非使用者人为破坏情况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造成产品不能使用时,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更换,只换不修。以确保产品正常使用的时间期限。此时间期限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是指设备验收合格后 5年内 。 |
3 |
中标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设备到达院方安装现场时外包装应完好无损。 出厂日期在采购人收到日期前12个月内,最新生产批次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
4 |
中标方应随设备向院方交付设备中文版《使用说明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与本合同设备使用有关的所有资料。如为进口设备,中标方还应提供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检测报告、《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检验检疫证明、进口报关手续等资料。 |
5 |
验收日期前中标方必须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培训,包括对院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及日常保养培训并提供培训记录。现场验收时中标方需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协助院方完成各项指标和功能的测试,否则因验收延误产生的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
6 |
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应按本合同全额价款出具正规税务发票,院方财务科收到中标方发票等相关资料后15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全款。 |
7 |
如中标设备需要医院信息端口,则由中标方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端口连接的安装工作及费用(包含信息系统方的接口开发费)。医院协助中标方完成信息系统安装,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
五、配置、技术要求及商务条款(FTEY-202405-QX003)
★5.1配置清单(不低于下表配置)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电热针治疗仪 |
1 |
台 |
2 |
内热式电热针灸针 |
1 |
盒(配6根针灸针) |
3 |
电源线 |
1 |
根 |
4 |
输出连接线 |
6 |
根 |
5 |
说明书 |
1 |
本 |
6 |
合格证 |
1 |
本 |
7 |
手推车 |
1 |
台 |
5.2技术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标注 |
1 |
界面显示:按键加减控制电流和治疗时间,屏显示电流读数和治疗时间。 |
|
2 |
输入电源:220V,50HZ。允差±5%。 |
|
3 |
工作最大功耗:≤20VA(6路最大输出时)。 |
|
4 |
定时:2位数显示,时间设定范围0-99分钟(每次加减1分钟)。 |
|
5 |
具备设定治疗结束提示音, 具备提示音取消按键功能。 |
|
6 |
恒流源的输出最大电流: ≤62mA士2mA。 |
▲ |
7 |
恒流源的输出最小电流:≥10mA士2mA。 |
|
8 |
输出电流回路:≤6路。 |
|
9 |
运行模式:连续运行。 |
|
10 |
具备单路电流加减。 |
|
11 |
故障识别测试显示:出现故障显示屏—功能。 |
|
12 |
配套针具直径:≤0.4mm。 |
▲ |
13 |
配套针具电阻:60Ω≤内热式电热针电阻≤110Ω。 |
▲ |
14 |
配套针具发热端:针尖前端发热。 |
|
15 |
输出功率:≥0.6w*6。 |
|
16 |
操作键:触动按键。 |
|
标注“★”的条款均为不可偏离的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对其中任意一条不满足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均为重要条款,仅作为综合评分时的重要依据。响应文件所附的参数或彩页为判断偏离情况的证明资料,如响应文件所列参数或功能不明确,专家评审组可与供应商逐一确定是否满足。如发现虚假响应,将承担虚假应标的不利后果。
5.3商务条款
序号 |
商务条款 |
1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接院方通知后 15日内。 |
2 |
免费保修期:系指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非使用者人为破坏情况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造成产品不能使用时,由中标供应商免费维修、更换以确保产品正常使用的时间期限。此时间期限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是指设备验收合格后 3年内 。 |
3 |
中标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设备到达院方安装现场时外包装应完好无损。 出厂日期在采购人收到日期前12个月内,最新生产批次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
4 |
中标方应随设备向院方交付设备中文版《使用说明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与本合同设备使用有关的所有资料。如为进口设备,中标方还应提供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检测报告、《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检验检疫证明、进口报关手续等资料。 |
5 |
验收日期前中标方必须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培训,包括对院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及日常保养培训并提供培训记录。现场验收时中标方需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协助院方完成各项指标和功能的测试,否则因验收延误产生的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
6 |
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应按本合同全额价款出具正规税务发票,院方财务科收到中标方发票等相关资料后15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全款。 |
7 |
如中标设备需要医院信息端口,则由中标方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端口连接的安装工作及费用(包含信息系统方的接口开发费)。医院协助中标方完成信息系统安装,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