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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第7期小额器械采购项目公告
日期: 2024-11-28 信息来源: 字号:【

 

根据相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医疗器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厂家及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及内容

采购编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总预算价(万元)

进口/国产

质保期(

采购方式

FTEY-202407-QX001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4

3.2

国产

3

议价谈判

FTEY-202407-QX002

掺钕钇铝石榴石激光治疗仪

1

15

国产

3

公开招标

FTEY-202407-QX003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

1

11

国产

3

公开招标

FTEY-202407-QX004

足下垂助行仪(低频电子脉冲刺激仪)

2

1.1

国产

3

议价谈判

FTEY-202407-QX005

视频喉镜

2

9

国产

5

公开招标

二、投标须知

1、供应商可选择投一个采购条目或多个采购条目,但不允许将一个采购条目的内容分拆谈判。投标书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报价表需单独密封,电子文件拷贝到U盘存放于报价表密封袋内。

2、应标供应商资质查验:报名参加的供应商编制的投标书中须按照要求包含以下资质证明文件请按照以下顺序排列,并做好封面及目录:

1)报价表、技术参数规格偏离表、产品三证、用户名单、售后服务承诺

2)供应商法人证明书;

3)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书;

4)供应商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司公章)

5)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必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对本项目指定的唯一合法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8)货比三家资料发票合同复印件、彩页等

3、报名事宜

投标单位需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Fteyhczb@163.com

网上报名时间:20241129日至202412517:00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4开标时间:202412108:30需提前半小时签到

5、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25、27号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7楼会议室

6、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0755-83279817

                                         深圳市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28日

三、配置、技术要求及商务条款(FTEY-202407-QX001)

3.1配置清单每台不低于下表配置)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主机(中文)

1

10

一次性微量塑料离心管/1.5mL

100

2

电源线

1

11

润滑脂

1

3

接地线

1

12

过滤器

2

4

软桶(20L)

1

13

稀释针管密封圏

1

5

BNC废液检测线、废液导液管(各1条)

2

14

溶血剂针管密封圈

1

6

稀释液导液管

1

15

软桶盖扳手

1

7

鞘液导液管

1

16

试剂桶盖支撑架

2

8

溶血剂(R1)导液管

1

17

DI探头清洗液

1

9

溶血剂导液管

1

18

热敏记录纸

2

 

3.2技术要求

序号

技术要求

标注

1

仪器功能:具备CBC+5DIFF+CRP+SAA模式,实现一次进样同时进行血细胞五分类、CRP检测和SAA检测。

 

2

检测原理:多角度激光散射法对白细胞进行分类检测,采用免疫散射比浊法+透射比浊法进行C-反应蛋白(CRP)测定、血清淀粉样蛋白A。

3

测量参数:可提供≥38项参数,2个三维散点图,2个二维散点图,5个直方图。

 

4

特定蛋白检测项目:至少包含FR-CRP、CRP、hs-CRP、SAA。

 

5

仪器具有网织红细胞检测功能,提供≥3项参数( RETIC-ABS,RETIC,IRF),≥2个Ret直方图、1个Ret二维散点图、1个Ret三维散点图。

 

6

进样方式:静脉全血封闭穿刺进样,静脉全血/末梢全血/预稀释开放进样。

 

7

测试速度:全血模式最高检测速度不低于70个样本/小时。

 

8

样本用量:CRP单独测试≤25μl,静脉全血测试单次≤43μl;预稀释测试单次≤20μl。

 

9

测试模式:包含CBC+5DIFF、CBC+5DIFF+CRP+SAA、CBC+5DIFF+CRP、CRP、SAA。

 

10

数据储存:≥90万份,具有数据增量备份,数据迁移功能。

 

11

线性范围:WBC:0.00×109/L~400.00×109/L,RBC:0.00×1012/L~8.00×1012/L,HGB:0 g/L~300g/L,PLT:0×109/L~5000×109/L,FR-CRP:0.20mg/L~320.00mg/L,SAA:3mg/L~320.00mg/L(所投产品涵盖此范围即认定为满足该项技术要求)。

 

12

精密度:WBC≤2.0%,RBC≤1.5%,HGB≤1.5%,HCT≤3.0%,MCV≤1.0%,PLT≤4.0%,FR-CRP≤4.0%,SAA:≤8.0%。

 

13

携带污染率:WBC≤0.5%,RBC≤0.5%,HGB≤1.0%,PLT≤1.0%,FR-CRP≤1.0%,SAA≤2.0%。

 

14

维护与保养:具备采样针自动清洗、液路定时清洗及开关机自动清洗功能;具备高压灼烧、正负压反冲、 浸泡及智能反冲的排堵功能。

 

15

校准与质控:具备校准物校准、新鲜血校准等自动校准和人工校准模式;至少具有L-J,X,X-R,X-B共四种质控模式,仪器根据测试值自动绘制质控图。

 

16

单位转换:各参数的显示单位可依据临床需要进行选择和设置。

 

17

异常提示:具有提示难溶性红细胞及异常细胞报警功能。

 

18

报警提示:具有参数异常报警、试剂检测报警、故障提示报警、系统自动诊断及一键消除的功能。

 

19

需提供耗材清单并提供阳光平台最低价供货价格截图。

 

3.3商务条款

序号

商务条款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接院方通知后 15日内。

2

免费保修期:系指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非使用者人为破坏情况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造成产品不能使用时,由中标供应商免费维修、更换以确保产品正常使用的时间期限。此时间期限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是指设备验收合格后3年内 。

3

中标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设备到达院方安装现场时外包装应完好无损。 出厂日期在采购人收到日期前12个月内,最新生产批次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4

中标方应随设备向院方交付设备中文版《使用说明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与本合同设备使用有关的所有资料。如为进口设备,中标方还应提供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检测报告、《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检验检疫证明、进口报关手续等资料。

5

验收日期前中标方必须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培训,包括对院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及日常保养培训并提供培训记录。现场验收时中标方需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协助院方完成各项指标和功能的测试,否则因验收延误产生的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6

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应按本合同全额价款出具正规税务发票,院方财务科收到中标方发票等相关资料后15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全款。

7

设备出现故障时中标方应在接到院方通知时4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位,若中标方未能在24小时内消除障碍,院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消除障碍,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全部承担。

8

如中标设备需要医院信息端口,则由中标方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端口连接的安装工作及费用(包含信息系统方的接口开发费)。医院协助中标方完成信息系统安装,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标注“★”的条款均为不可偏离的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对其中任意一条不满足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均为重要条款,仅作为综合评分时的重要依据。响应文件所附的参数或彩页为判断偏离情况的证明资料,如响应文件所列参数或功能不明确,专家评审组可与供应商逐一确定是否满足。如发现虚假响应,将承担虚假应标的不利后果

 

四、配置、技术要求及商务条款(FTEY-202407-QX002)

4.1配置清单(不低于下表配置)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掺钕钇铝石榴石激光治疗仪主机

1

2

治疗手柄

2

3

工作软件(安装好)

1

4

脚踏

1

5

连接线

1

6

电源擦头

1

 

4.2技术要求

序号

技术要求

标注

1

双波长激光,1064nm用于去除皮肤青、蓝色胎记、太田痣和深色纹身;532nm适用于治疗雀斑、老年斑、咖啡斑等浅层色素性疾病。(以产品注册证注册表上的1064nm和532nm波长临床适用范围为依据)。

 

2

激光介质:掺钕钇铝石榴石(Nd:YAG)。

 

3

光路系统:双腔双棒两级放大光路系统。

 

4

光斑直径及变焦手具:调节范围在φ2mm-φ10mm,步进1mm

 

5

最大输出能量:
1)PTP模块:1064nm:≥1600mJ/532nm::≥400mJ
2)STP模块:1064nm::≥800mJ/532nm::≥250mJ

 

6

Q脉宽:脉宽最窄≤4 ns。

 

7

运转方式:光电Q开关及KTP倍频转换。

 

8

具备光斑自动识别系统,能量密度能够随光斑改变同步调节(提供检测报告)。

 

9

具备能量自动监测系统。

 

10

重复频率:调节范围1-10 Hz。

 

11

指示光:650nm红光,亮度可调等级≥5。

 

12

导光方式:≥7关节导光臂(自平衡重锤式)。

 

13

保护系统:≥4种保护系统。断水、过载、温控、声光警示多重保护装置。

 

14

防静电注塑机身,导光臂出光效率高,几乎无损耗,电源:220±22V,50±1 Hz 10A。

 

1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三类激光设备,使用年限≥10年(提供证据)。

 

 

4.3商务条款

序号

商务条款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接院方通知后 15日内。

2

免费保修期:系指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非使用者人为破坏情况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造成产品不能使用时,由中标供应商免费维修、更换以确保产品正常使用的时间期限。此时间期限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是指设备验收合格后3年内

3

中标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设备到达院方安装现场时外包装应完好无损。 出厂日期在采购人收到日期前12个月内,最新生产批次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4

中标方应随设备向院方交付设备中文版《使用说明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与本合同设备使用有关的所有资料。如为进口设备,中标方还应提供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检测报告、《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检验检疫证明、进口报关手续等资料。

5

验收日期前中标方必须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培训,包括对院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及日常保养培训并提供培训记录。现场验收时中标方需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协助院方完成各项指标和功能的测试,否则因验收延误产生的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6

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应按本合同全额价款出具正规税务发票,院方财务科收到中标方发票等相关资料后15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全款。

7

如中标设备需要医院信息端口,则由中标方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端口连接的安装工作及费用(包含信息系统方的接口开发费)。医院协助中标方完成信息系统安装,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标注“★”的条款均为不可偏离的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对其中任意一条不满足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均为重要条款,仅作为综合评分时的重要依据。响应文件所附的参数或彩页为判断偏离情况的证明资料,如响应文件所列参数或功能不明确,专家评审组可与供应商逐一确定是否满足。如发现虚假响应,将承担虚假应标的不利后果

 

五、配置、技术要求及商务条款(FTEY-202407-QX003)

5.1配置清单(不低于下表配置)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主机

1

2

治疗手柄

2

3

工作软件(安装好)

1

4

脚踏

1

5

连接线

1

6

电源擦头

1

 

5.2技术要求

序号

技术要求

标注

1

内置能量衰减监测系统。

 

2

激光波长:10.6µm  

 

3

传输方式:7关节导光臂,可360 度旋转。

 

4

激光器输出方式:≥3种,必须包含超脉冲。

 

5

激光工作方式:≥3种。

 

6

连续输出功率:1-30 W可调(所投产品涵盖此范围即认定为满足该项技术要求)。

 

7

焦点光斑直径:≤0.1mm。

 

8

瞄准光系统:650±5nm波长红色半导体指示光,亮度从弱到强可调。

 

9

≥10 英寸彩色液晶触摸屏。

 

10

独立开发的软件控制系统:≥2种操作模式。(至少包含脉冲模式和点阵模式。脉冲模式应用:①切割②磨削③眼睑成型;点阵模式应用:①浅层【螺旋线形】②深层③混合④妊娠纹⑤色素⑥甲癣⑦换肤)(需提供产品说明书等其它证明资料)。

11

冷却系统:内置封闭循环水冷却及风冷散热系统。

 

12

温控系统:温控系统实时监控,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行。

 

13

保护系统:≥2种保护系统。

 

14

单点能量:能量0.1-300mJ可调(所投产品涵盖此范围即认定为满足该项技术要求)。

 

1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三类激光设备,使用年限≥10年(需提供相关证明)。

 

5.3商务条款

序号

商务条款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接院方通知后 15日内。

2

免费保修期:系指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非使用者人为破坏情况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造成产品不能使用时,由中标供应商免费维修、更换以确保产品正常使用的时间期限。此时间期限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是指设备验收合格后3年内

3

中标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设备到达院方安装现场时外包装应完好无损。 出厂日期在采购人收到日期前12个月内,最新生产批次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4

中标方应随设备向院方交付设备中文版《使用说明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与本合同设备使用有关的所有资料。如为进口设备,中标方还应提供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检测报告、《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检验检疫证明、进口报关手续等资料。

5

验收日期前中标方必须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培训,包括对院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及日常保养培训并提供培训记录。现场验收时中标方需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协助院方完成各项指标和功能的测试,否则因验收延误产生的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6

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应按本合同全额价款出具正规税务发票,院方财务科收到中标方发票等相关资料后15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全款。

7

如中标设备需要医院信息端口,则由中标方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端口连接的安装工作及费用(包含信息系统方的接口开发费)。医院协助中标方完成信息系统安装,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标注“★”的条款均为不可偏离的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对其中任意一条不满足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均为重要条款,仅作为综合评分时的重要依据。响应文件所附的参数或彩页为判断偏离情况的证明资料,如响应文件所列参数或功能不明确,专家评审组可与供应商逐一确定是否满足。如发现虚假响应,将承担虚假应标的不利后果

 

六、配置、技术要求及商务条款(FTEY-202407-QX004)

★6.1配置清单(不低于下表配置)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低频电子脉冲刺激仪

2

 

6.2技术要求

序号

技术要求

标注

1

刺激仪至少包含两种模式:训练模式(早期被动锻炼)和行走模式(边走边刺激,主动锻炼),适合患者从早期到步态恢复期全周期康复训练。

 

2

刺激仪配有APP软件。  

3

行走模式的电刺激触发方式为倾斜角触发,且不分左右腿(需提供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

4

一体化设计电极,耗材免维护。

5

磁吸充电,简易方便(需提供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

6

可充电式锂电池供电,持续工作时间长久,充满电可连续使用≥10小时。  

 

7

刺激仪电刺激的强度、脉宽和时间可通过APP软件进行调节。

 

8

刺激仪具有电极脱落检测提示功能。

 

9

 脉冲频率范围:16-50Hz(±10%); 脉冲宽度范围:100-300µs(±10%)(需提供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

10

通讯方式及距离:蓝牙通讯。

 

11

在负载500欧姆下,最大输出电流为90mA(±10%或2mA,两者取较大值)。

 

12

具有自动关机功能:主机电池处于关机电量时会自动关机。

 

13

适用于脑卒中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损伤造成的足下垂的康复训练和辅助步行。

 

14

产品已通过了NMPA、CE,FDA 510K认证(需提供证明材料)。

 

6.3商务条款

序号

商务条款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接院方通知后 15日内。

2

免费保修期:系指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非使用者人为破坏情况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造成产品不能使用时,由中标供应商免费维修、更换以确保产品正常使用的时间期限。此时间期限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是指设备验收合格后3年内 。

3

中标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设备到达院方安装现场时外包装应完好无损。 出厂日期在采购人收到日期前12个月内,最新生产批次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4

中标方应随设备向院方交付设备中文版《使用说明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与本合同设备使用有关的所有资料。如为进口设备,中标方还应提供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检测报告、《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检验检疫证明、进口报关手续等资料。

5

验收日期前中标方必须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培训,包括对院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及日常保养培训并提供培训记录。现场验收时中标方需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协助院方完成各项指标和功能的测试,否则因验收延误产生的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6

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应按本合同全额价款出具正规税务发票,院方财务科收到中标方发票等相关资料后15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全款。

7

如中标设备需要医院信息端口,则由中标方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端口连接的安装工作及费用(包含信息系统方的接口开发费)。医院协助中标方完成信息系统安装,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标注“★”的条款均为不可偏离的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对其中任意一条不满足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均为重要条款,仅作为综合评分时的重要依据。响应文件所附的参数或彩页为判断偏离情况的证明资料,如响应文件所列参数或功能不明确,专家评审组可与供应商逐一确定是否满足。如发现虚假响应,将承担虚假应标的不利后果

 

七、配置、技术要求及商务条款(FTEY-202407-QX005)

7.1配置清单(不低于下表配置)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视频喉镜

2

 

7.2技术要求

序号

技术要求

标注

1

采用全视角竖屏显示屏,显示屏尺寸≥3.5寸,显示分辨率640*960,视场角≥160°。

 

2

开机时间<3秒,缩短插管准备时间。

 

3

内置锂电池≥2600mAh,工作时间≥240分钟。

 

4

显示屏能上下0º~135º转动,方便特殊体位的操作。允差±1°

 

5

采用数字电子成像技术,≥100万像素。

 

6

摄像头视场角≥85°。

 

7

≥5颗LED灯环形照明,照度≥1200lux,意外损坏的情况下单颗LED灯即可保障紧急插管需求。

8

采用智能温控防雾设计,开机即可有效防雾。

 

9

可适配≥5种不同型号的一次性使用喉镜片。

 

10

空间分辨率≥11.92lp/mm。

11

最小开口度≤9mm,适合不同患者的插管需求。

12

整机防水等级≥IPX8,支持含屏幕之内的整机浸泡、低温等离子等多种消毒、灭菌方式。

13

配备无线充电底座,支持无线充电。

14

搭载智能电量管理系统,节能的同时有效提高设备使用寿命。

 

15

休眠状态下具备自动唤醒功能,瞬时进入工作状态。

16

整机重量<200g。

 

17

整机采用一体式设计,方便使用和管理。

 

18

一次性耗材(镜片)每片价格不超过50元。(需提供耗材价格承诺函)

 

7.3商务条款

序号

商务条款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接院方通知后 15日内。

2

免费保修期:系指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非使用者人为破坏情况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造成产品不能使用时,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更换,只换不修。以确保产品正常使用的时间期限。此时间期限从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是指设备验收合格后 5年内

3

中标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设备到达院方安装现场时外包装应完好无损。 出厂日期在采购人收到日期前12个月内,最新生产批次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4

中标方应随设备向院方交付设备中文版《使用说明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与本合同设备使用有关的所有资料。如为进口设备,中标方还应提供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检测报告、《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检验检疫证明、进口报关手续等资料。

5

验收日期前中标方必须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培训,包括对院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及日常保养培训并提供培训记录。现场验收时中标方需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协助院方完成各项指标和功能的测试,否则因验收延误产生的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6

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应按本合同全额价款出具正规税务发票,院方财务科收到中标方发票等相关资料后15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全款。

7

如中标设备需要医院信息端口,则由中标方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端口连接的安装工作及费用(包含信息系统方的接口开发费)。医院协助中标方完成信息系统安装,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标注“★”的条款均为不可偏离的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对其中任意一条不满足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均为重要条款,仅作为综合评分时的重要依据。响应文件所附的参数或彩页为判断偏离情况的证明资料,如响应文件所列参数或功能不明确,专家评审组可与供应商逐一确定是否满足。如发现虚假响应,将承担虚假应标的不利后果